使用椰殼活性炭是去除放射性氣體的有效手段,但是考慮到椰殼活性炭的物質特性,因此,在實際使用方面還有一些問題。今后,椰殼活性炭在原子能方面的應用還將繼續下去,然而椰殼活性炭在原子能方面使用中也存在有不少的問題。小編認為應該改進的事項有下述幾點。
1、椰殼活性炭的價格高
在非常用氣體處理系統、控制系統中使用椰殼活性炭,是改善在高溫度狀況下,對放射性碘甲烷的吸附能力的添載活性炭。由于依賴進口,因此單價較高。因而,充填量大的非常用氣體處理系統每更換一次,僅椰殼活性炭就得花費約2000萬日元以上。而且,非常用氣體處理系統中椰殼活性炭使用壽命長,加之性能檢查基準嚴格,在國內進行長期保管,在質量管理上不現實。但是,若在每次需要時再進口,又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存在著發生緊急事故時,無法迅速進行相應處理的危險性。
2、椰殼活性炭的使用壽命與更換標準不合理
根據迄今為止的實際運轉情況,非常用氣體處理系統平均每個系統大約可以十年以上不進行更換而繼續使用。但是,檢查用的濾器(試驗用的濾毒罐)在設計時每個系統僅設置了10個,即只能檢查10次。而且,檢查的目的是“椰殼活性炭是否有經年劣化”。因此,檢查用的濾器與運轉用的濾器一定是同一種活性炭。當“由于檢查用的濾器全部用完”時,椰殼活性炭只好提前更換。因此,設計上的試驗用濾毒罐的數量應重新考慮,要研究對現在運轉中的濾器增設試驗用的濾毒罐問題。
3、椰殼活性炭使用過后產生的廢棄物數量增加
關于更換使用過的廢棄椰殼活性炭的處理問題,現狀是只要沒有放射性污染,存在通過再生處理等方法再次使用的可能性,但是,在非常用氣體處理系統的場合,使用場所由于是管理區域,更換下來的椰殼活性炭一定要作為難燃性的放射性廢棄物進行儲存處理。希望制訂這樣的法律,根據放射性物質的濃度,若可以進行再生處理時,即使成為廢棄物質也可以作為有放射性的廢棄物進行處理。
以上內容是椰殼活性炭在原子能方面使用中存在問題的簡單分析,希望對你有所幫助。